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1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》的文件要求,同时为贯彻落实教育部《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[2014]15号)文件精神。我院成立推选小组,本着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,严格执行评选程序、经学生申请、班级评议、学院评审,现拟推荐我院2016届以下同学参与学校统一评选。特此公示。
【本科生】
刘 明 王怡丹 康予馨 赵浩安 郝红军 欧舒蕾
王 迪 彭仁杰 谢书懿 毕 瑶 黄江流 马 阳
陈奕含 穆 野 边娟娟 甄翊含 李泽华 崔小龙
雷 鸣
【研究生】
张 召 杜 冰 孙 琳 孙 倩 衡春宁 李海娣
公示期三天,如有异议,请于3月28日前向学院团委反映。
地点:院楼221室;电话:88302348。
化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
2016年3月25日